帮小弟,这不就等同于44年加入德军,49年向大队长效忠吗?
不。
还不如那个呢。”
头上还包裹着绷带的年轻人一边无聊的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车流,又瞥了一眼背后金碧辉煌极尽奢华的冰山酒吧。
第七次拒绝了旁边黑哥们递来的“烟卷”,忍不住吐槽道:
“放在烂剧里我这就是一集都活不过的炮灰角色。
这样下去不行的!得想个办法洗白然后攒钱离开哥谭,去大都会活在大超的庇护之下,或者去伦敦追随又帅又飒的神奇女侠岂不美哉?”
“轰”
就在“黑二代”梅森冒出“就地二五”的叛逆想法时,一声巨响突然在背后的冰山酒吧顶楼炸响,一群小马仔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就有大片燃烧的碎片从天而降,把梅森身旁的几个倒霉蛋砸倒在地,也让街道上一片混乱。
“快!有人偷了老大的宝贝!他往那边跑了!都跟我追!”
刚才人五人六的小头目这会跟着他的老大和一群真正的黑帮分子发了疯一样冲出酒吧,他对自己那些新马仔喊了一声,又从怀里取出一把黑色手枪丢给了梅森,说:
“你,跟我来!帮派记得你老爸的贡献,今晚好好做事,以后前途无量。”
“啊对对对,前途无亮,我懂。”
梅森还能说什么呢?
大哥手里的枪都上膛了。
他只能提着那把膛线都快摸没掉的手枪跟着自家头目钻入一辆车里,刹那间十几辆载满了黑帮分子的车便在大路上横冲直撞的杀入夜晚的车流中,朝着那个胆大包天的贼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那家伙被老大打伤了,他跑不了多远。敢挑衅企鹅帮,他死定了!”
在车里的小头目非常激动,喝了酒让他面色涨红,或许还磕了药让这家伙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疯牛,但面对他的自言自语旁边的梅森只当放屁。
他这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手里的手枪上,在他那独特的半透明光幕的视野中,这玩意也有个小标签在上面:
名称:黑帮老枪
品质:垃圾物品·废弃之物
效果:每次开枪有15%的几率炸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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