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是没想到会有野鸡自个儿扑到我怀里来,我,我也是太饿了,一时欣喜就没控制住。
刚刚多谢诸位了。
我想我也真是幸运,我们姐弟几人三天就只吃了几个野果,这野鸡大概也是老天看我们可怜,赏赐给我们的吧。”
说着,抱着野鸡的朝歌就朝着东叔和他的村民们深深一个鞠躬。
态度真诚得让那些垂涎她野鸡的村民,也不好开口占便宜了。
她也不想张扬啊,再说了她也没料到会开出一只野鸡直接扑她怀里啊!
她都想好了,这些人敢抢她的野鸡,她不介意立即试试那玄铁匕首的锋利。
在这种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年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若是她不强硬狠毒起来,他们根本无法活到走到西林县。
她说这野鸡是老天赏赐给她们姐弟的,也是为了防止东叔村里的人道德绑架,让她拿出野鸡来报答他们。
毕竟,人心复杂。
就连东叔看着她怀里的野鸡,眼神都有几分炙热,更何况是那些他身后的村里人呢?
“哎,刚刚你也看到那些人贪婪的嘴脸了,赶紧将这鸡给处理吃进肚子里,才是安全的。
下次遇到事情,直接大喊。
别怕,东叔一个村的人,一定会帮你的。”
得到东叔的关照,朝歌和冷家姐弟又是一阵感激。
只是,本就旱灾,这周围也没水。
今日若不是朝歌拿了几个野果出来补充水分,他们几个早就快渴死了。
所以这野鸡只有割断脖子,直接架在火上烤来吃了。
朝歌有空间,但她连装水的器皿都没有,更别说给野鸡去毛了。
看着徒手拔毛的朝歌,手上鲜血淋淋,千金小姐的冷芙蓉吓得瑟瑟发抖,真心感觉朝歌手中的野鸡,一点都不香了。
而他们根本不知道,此朝歌早已不是昨日的朝歌。
前世她曾和几个师兄,跟随一支秘密部队在森林中驻扎就是两个月,当时食物匮乏时,就连动物的血都喝过的,不过是徒手拔鸡毛而已,根本算不了什么。
拔鸡毛的过程太艰辛,可是当看着朝歌给野鸡开肠破肚,徒手挖出野鸡内脏那过程时,冷芙蓉和冷烈承再也没忍住,当即呕吐不止!
“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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