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狼人还有狗头人难道就不是这片大地上的居民了吗?我曾对我的执政官说,我们的特兰西亚不会歧视任何种族,没有人会因为族群和外表被排挤出这片大地之外。
这是个机会。
不仅对它而言,对我而言也一样。各个族群都有各自的天赋与特长,各个族群都有自己的价值,而能否合理使用麾下子民的价值对于领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考核标准。
所以,它就是咬骨。
一百一十年前的咬骨之王兵败身死于特兰西亚后遗留于此的儿子.”
“孙子。”
翠丝纠正道:
“豺狼人活不了那么久,在黑暗山脉那种残酷的环境里它们的普遍寿命在35岁,即便是在外界的生存压力没那么大的情况下,豺狼人也不可能活过70年。”
“哦,对,孙子!这样更符合它应有的背景。”
墨菲迈开脚步,绕着眼前瑟瑟发抖的矮小豺狼人转了几圈。
他摩挲着下巴,拉长声音说:
“传说中的咬骨之王死于从污秽沼泽撤退回黑暗山脉的路上,但不管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都没有能确切的寻找到那位荒蛮王者的陨落地,那么在它当年兵败的时候,一直追随它的几个子嗣之一与咬骨氏族失散不得已留在特兰西亚。
它知道自己应该继承父亲征服大陆的野心,但无奈它缺乏力量与命运的垂青,只能竭尽全力拉拢本地的豺狼人。
但因为血鹫氏族的打压让它最终郁郁而终。
与本地豺狼人的混血使它在死亡前拥有了子嗣,高贵之血与凡俗之血的混合让咬骨之王的孙子失去了苔藓山谷那标志性的高贵皮毛纹路,甚至泯然众豺狼人。
可怜的咬骨子嗣既没有继承爷爷的力量,也没能继承父亲的遗志,但它与生俱来的聪慧与狡猾让它也在特兰西亚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小氏族。
它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么过去。
但幸运或者不幸的是,变化无常的命运给了它一个机会!
它和其他被选中者一样,在一次失败的信使工作之后,终于借由耻辱的被俘而被推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
它已经感知到了命运的召唤。
它很害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