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一拥而上弄死,但它摸了摸胸前悬挂的运算宝珠,这东西似乎又给了它一点信心。
它已经被墨菲领主选中成为“咬骨之王”的孙子。
它已经有了新的身份,在墨菲大人的领地里得到了庇护,现在就该想想该怎么组建自己的氏族,这些被抓回来当成奴隶一样战斗供人类取乐的精英蛮兵们就是自己未来的族人。
霍格拉了拉自己的兜帽,在那盖住脸面的布上只露出两只灰绿色的眼睛。
它在一片刺耳的嘈杂声中死死盯着下方角斗场,那里正在上演一头豺狼人蛮兵和凶狠食尸鬼的战斗作为“暖场”。
自己的那位同胞套着不合身的皮甲,抓着并不习惯使用的剑艰难的在那食尸鬼的爪子下周旋。
它已经被告知只有打赢才能活下来。
真是残酷的规则!甚至比在荒野上狩猎打劫更残酷,狩猎失败无非是饿肚子,但在这里输了的下场就是被食尸鬼当成食物。
墨菲大人给自己的建议是,寻找那些能打满三场而不死的角斗士成为自己的族人,如此惨烈的战斗下能活过三场的必然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以往这样的精英蛮兵是不屑于和它这个弱小的豺狼人说话的,但现在,自己手里却掌握着可以将它们从角斗的地狱中救出的权力!
哈!
霍格的嘴巴在兜帽之下动了动。
它知道,自己必须善用这种珍贵的权力,而且自己真不一定能降服那些桀骜不驯的精锐蛮兵,所以,或许自己应该先从“简单模式”开始?
聪明的豺狼人下定了决心。
它看到下方的同胞艰难的打赢了食尸鬼,但马上就要面临第二场和卡德曼人民军老兵的战斗。
好消息是,这次不是死斗,只需要分出胜负。
机会来了!
霍格挤过人群来到了血鼠帮的押注点,把手里的钱袋子丢在桌上,哑声说:
“全押你们的老兵赢。”
“嗯?”
负责收钱的血鼠帮成员老皮特敏锐的发现了霍格兜帽之下那毛茸茸的爪子,他心里一惊正要喊人,却看到对方抓起胸前的运算宝珠对他挥了挥。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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