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玩家好凶猛》

246.代号“穿山甲”(4/7)

但没有到精英头目的程度,而且各个都有狡猾的特质,脑子要比一般的族人好一些。

    霍格喜欢这样的豺狼人。

    它并不喜欢那些仗着力量胡作非为的蠢货,那些家伙根本控制不了,但这些同胞就可以。

    它们听得懂自己的计划并能够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在意识到大家利益一致的情况下,甚至不需要霍格监督,它们自己就能把事情做好。

    霍格显然认为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氏族该有的样子。

    “耐心点,纳什,我的蛮兵首领。”

    霍格模仿着墨菲大人说话时的语调,不紧不慢的对自己焦躁的同胞们说:

    “我们当然可以现在就走,但我们这么点人就算是活着回到安德曼丘陵也不会得到肯波特大王的重视。我们付出这么多难道就是要回去继续当炮灰吗?

    不!

    我们这些失去自己氏族的可怜人重组了血爪氏族,我们已经约定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我们需要它们!

    更多的更能打的族人们,就像是猎手需要凶狠的鬣狗一样。”

    它还不娴熟的给自己的族人们画着饼,它说:

    “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都有三个蛮兵,那么我们抱团起来就能不被其他族人欺负,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有五个蛮兵,那么我们就能让肯波特大王另眼相看。

    大家都是在角斗场里熬过三场的强大战士,这是我们的优势,我们想要得到认可就得加强这种优势。”

    旁边的纳什立刻发出了古怪的叫声。

    它觉得霍格说的没问题。

    但它现在真的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七天的时间它一直在这里杀食尸鬼换同胞,那些恶心的烂肉已经快让它失去吃肉的兴趣了,再待下去它估计真要疯了。

    不过七天的时间已经让纳什看到了霍格的与众不同。

    这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豺狼人,它比一般的豺狼人都更有智慧,或许霍格一直在吹嘘它的血脉来自苔藓山谷圣地可能不是开玩笑。

    它真的来自黑暗山脉,来自神灵一样强大的咬骨大王诞生的地方。

    这就给霍格无形中增添了一分在豺狼人们看来的“神秘正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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