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们却显得非常舒适,连它们胯下的土狼和座狼都在烂泥四溅中感觉到了某种“快乐”而开始肆意撒欢起来。
作为狩猎队长的纳什在前方引路,过去一段时间里,它曾数次带着氏族猎手深入沼泽地带,它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不过纳什知道霍格今天要去干什么,因此在行进了一个小时之后休息的间隙,纳什凑过去摇着尾巴小声问道:
“酋长,你真的要冒险和那些危险的瘟毒术士接触吗?它们会不会杀了我们?肯波特那个大蠢货对我们可算不上友好。
它把我们叫‘残废贱种’。
我估计从黑暗山脉来的豺狼人都是这种傲慢的态度。”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纳什。”
霍格一边吃着风干的鹿肉,一边瞥了一眼自己挂在手腕上的运算宝珠,上面有个明晃晃的任务直接来自于墨菲大人。
那是他无法拒绝的命令。
“我最开始觉得我们的氏族能安稳的留在走私者林地就足以让我满足,然而,纳什,在我意识到墨菲大人与他的勇士们准备进军沼泽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或许血爪氏族的未来并不只有躲在林地这一条路。”
霍格很喜欢和纳什讨论这些问题。
不只是因为纳什与它有类似的出身,更因为纳什足够聪明,可以理解霍格的想法。
血爪酋长看着眼前被低矮的大树交织的藤蔓隔断视野的烂泥沼泽,它低声说:
“这片沼泽,纳什,我们或许可以拥有它!我们可以在这隐秘的沼泽中建立一个属于血爪豺狼人的‘王国’。
这里更隐秘更富饶。
人类对这里避之不及但我们却能生活在其中,这简直是天赐之地。
走私者林地能容纳的族人太少了,只有拿下污秽沼泽,只有我成为‘沼泽领主’之后,血爪氏族才能发展到更强盛的地步。
而且你也见到那些骷髅军无情攻击我们的场面了。
哪怕它们是被瘟毒术士控制的,但那些本该是我们同胞的家伙却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死活.”
霍格哼了一声,说:
“它们甚至不如墨菲大人的勇士们那般对我们友善,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趁着它们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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