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仰仗于您的带领,我们的蛮兵各个膘肥体壮,装备齐全!我们的狗头人地占师的数量也已经足够多,而且我们手里还有瘟毒氏族给的骷髅军。
我承认我们不可能是墨菲大人和他的勇士们的对手,但区区西兰人,他们敢进我们的森林,必然让他们有来无回!”
“话是这么说,但真打起来可就惨啦。”
霍格对于这种膨胀的心态嗤之以鼻,作为一个系统的学习过大陆历史的豺狼人酋长,霍格很清楚它的氏族目前的实力并不足以支撑它们嚣张起来。
或许西兰人的远征先锋确实拿它们没办法,但一旦真正招惹到金雀花王国,路易王的愤怒会在顷刻间淹没它们这个小小氏族。
所以嘛
低调!
这个阶段一定要低调。
更何况,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给墨菲大人当狗也没什么不好的嘛!
整个氏族吃得饱,过得好,只要继续这个正确的策略,跟在墨菲大人的无敌勇士身后捡点残羹剩饭吃就足够美好了。
“而且,这不还有一大笔‘遗产’等着我们继承吗?”
霍格发出了怪异的笑声,它在座狼座鞍上回头看向后方已经被迷雾笼罩看不到的瘟毒镇,它眯起眼睛。
这个镇子和这片沼泽.
人类是不可能在这里久居的,就算是再坚韧的战士也会被污秽沼泽的糟糕环境弄到崩溃,然而豺狼人们却很喜欢这里的潮湿和烂泥巴。
换句话说,一旦墨菲大人拥有了这里,它霍格也能沾沾光。
整个沼泽归于它的统帅未免有些痴人说梦,但把瘟毒镇握在手中就可以让血爪氏族的领地瞬间扩大两倍还要多,氏族的核心将被迁徙到这里,而走私者林地将成为它们的边疆。
嘿嘿。
“沼泽领主”霍格·咬骨大人,这个头衔可真是太棒啦。
——
“瘟毒镇的豺狼人术士正在收缩防线,它们在最近七天里把外围的二十六个岗哨都撤掉了,只留下了一些平庸的骷髅军守在那里。
如果不是它们准备撤退的话,这足以说明这些豺狼人肯定要有大动作了。”
在污秽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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