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女尊)38
洛清逸自小聪明过人,8个月就会说话,1岁就能走路,洛水瑶看了很稀罕,很想把这个女孩也带走,但系统说土著只能生活在本地,等她走了,洛清逸有自己的人生要过。 想了下,只能作罢。 她将女儿们都给哥哥教养,洛明礼很会养孩子,很上心,连换尿布都亲自来,她都做不到。 “你惊讶什么?你小时候也是我换的尿布。” 也这样被哥哥取笑过,洛水瑶逐渐放心下来,忙着育女的哥哥总算没时间想东想西,人看着也更精神。 等到她三年期满,查看系统时,发现她早已圆满完成任务,打算结算走人。 但略一思索,留了几手布置。 郡王下嫁嫁妆丰厚,她名下良田接近5000亩,更不用说屋舍商铺,但这些她女儿们能继承多少不好说,国家易改,血缘易灭,洛水瑶决定将洛家村为据点,兴建洛家族学。 严先生一向支持她,知道她的想法后,立马去游说村长,他在学堂颇有威名,村长几个女儿都是他学生,此言一出,村长也识相的答应了。 和主夫商量后,让他代写一封奏章将整个家产全捐做族学,洛随云虽然平时喜欢使性子,但洛水瑶要做什么的时候,他恨不得全权代劳,奏章很快写好。此时,洛家村不过百余人,真是穷乡僻壤。女皇看都不看就批了,郡王属地家产是免税的,这是实打实的好处。 洛水瑶起了洛家祠堂草稿,经严守词润色交予哥哥,带着女皇的批示一起交予县长,这事就算定了。 以后着洛家村,不是,洛式宗族就算正式成立,祠堂就建在洛家村。 洛水瑶只草拟了5条规定: 1.口粮:洛家族人,自出生起,不分女男,每人每月给白米1斗。 2.衣物:十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冬料半匹,成人1匹。 3.嫁娶:族人生女,给1两银子;族人娶男,给一两银子。 4.丧葬:族人身亡,入祠堂,给1两安葬费。 5.资助:族人参加科举,提供路费补助。 这点东西对于富农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赵家长工那样的贫农,生的女儿、儿子又多,靠天吃饭,能脱产学习才是赵玲子能出头的关键,接近平均的资助,是贫农向上的一条路。她写的比较简单,严守词补充的就很全面: 1.若洛姓族人有乡亲、姻亲、亲戚陷入贫困,由祠堂主理们核实后,可提供少量粮米救济。 2.洛式宗族田产屋舍后代不准出售、转赠,选族中单独管理人管理,全族监督,族长及祠堂主理们不得干预。 3.洛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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