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未婚妻是天仙妈》

第四十六章 终于要住招待所了(2/5)

的黑色中山装,一件冬天穿的大棉袄,前几天都拿回来了,昨天监考穿的就是新衣服,只不过大棉袄要留到过年走人家再穿。

    ……

    时间就在喝茶看书的指尖流逝,一晃眼都快中午了,不少人家里的烟囱都冒起烟来了。

    这时院子外,一个带着邮政帽的男青年推着自行车走了进来,正是林为民。

    “开颜同志!开颜!又有你的信!”

    林为民一进院子看到坐在躺椅上喝茶的程开颜,立马喊了起来,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

    上周回家用私房钱偷摸摸买了一本儿童文学,却不料被妻子发现,自此私房钱被没收,但他不后悔。

    因为在看到那篇《夜晚的潜水艇》之后,林为民终于是明白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年轻人,他的才华是有多么出众了。

    单单是看到这句:

    我的火焰,在十六岁那年就熄灭了,我余生成就的所谓事业,不过是火焰熄灭后升起的几缕青烟罢了。

    林为民拿起自己之前写的文章,一对比,立马高下立见。

    自愧不如,差点让他道心破碎。

    不过很快他又振作起来,有这样一个朋友,何愁水平不能提高?

    他甚至觉得程开颜未来一定能大放异彩,这不,今天一大早他就发现一封程开颜的信。

    ……

    “为民你来了,有我的信?是不是江城芳草编辑部的来信?”

    程开颜直接把书一扔,小跑上前去,脸上满是高兴的笑容。

    终于要住招待所了!

    终于要见到我刘阿姨了!

    期待!

    咳咳……这个划掉。

    “是啊!是江城芳草编辑部的!开颜你什么时候又投稿了?”

    林为民点点头,递过来一封白色信纸,脸上满是好奇。

    这个开颜同志怎么写稿子这么快?

    距离上次投稿才不到一个月吧?

    “就上个星期,写了好久,一天七八千字呢!”

    程开颜低头一看的,信纸上果然写着江城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芳草编辑部(原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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