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想死,但死也得做个饱死鬼不是?
前世看过一档综艺,有位老艺术家说人饿的时候不想说话,编剧说他的台词是吃饱了写的。
不愧是老艺术家,刘大红饿过之后发现不仅仅是不想说话,他还不想思考,什么都不想。
只想吃东西。
强忍着不适将那碗米饭泡在水里,一点一点的在嘴里磨碎了咽下去,终于有了些饱腹感,这才有了精神去思考。
原主之所以叫刘大红,据说是因为他生下来那天漫天都是火烧云,通红的一片,所以被取了一个大红的名字。
性格和为人...一言难尽,可以说是个二楞子,半彪不傻的货。
而最重要的时间和地点,他从原主的记忆之中只能得到以下的信息。
这个地方是大楚国都建邺,他所在的陆家是大楚国的名门望族,家主是当朝的尚书令。
除了这些,原主记忆力最重要的就是,陆家的家主妾室柳夫人那曼妙的身姿,陆家小娘子的漂亮脸蛋...以及管事魏六平日里的打骂。
焯,基本没啥有用的。
刘大红的唯一指望,大概就是今天见他的那个陆礼陆管事,能够真的有两把刷子,找到真正盗取财物的贼。
这样,他才能活的下去。
至于其他的,指望刘大红自己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然后自证清白,那无疑是有点痴人说梦了。
反倒是他现在无比希望,这是一场梦。醒过来他就回到片场了。
但身上的痛感反复在提醒他,别做梦,这就是真的。
另一边,陆礼出了刑房来到一处跨院,短短的几步路其实他就已经想明白了,吊了三天,又来了这么一顿毒打,一个小小的仆役如果真是他拿的早就吐口了,也不是什么遮奢人物,哪来的硬骨头?
除非这傻小子真的什么也不知道,他自然没什么能交代的。不过这小子命也是真硬啊,这都没死,还活着...
其实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过直接让人打死这小奴算了,就当有个交代,说这小子把东西卖了挥霍了。
至于丢东西,高门大户,人多手杂,免不了的事。陆家也不差这点东西,但偷东西的人如果没被抓到,就让他这么混过去了,过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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