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求生

第1710章 寻找金刚狼!狼叔!(3/3)

,手上还夹着一根古巴雪茄,旁边的酒瓶子已经堆了七八个了。

    谭雅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压低了声音对凌翊说道:“是狼叔。”

    金刚狼的发型,是非常有特点的,他的头发向上竖立,就好像狼獾发怒时竖起的毛发一样,一看就是极为不好惹的人物。

    在他的座位周围,也没有人敢靠近。

    他就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喝着属于他一人的酒。

    为什么叫金刚狼为“狼叔”呢?

    这要从金刚狼的身世说起。

    金刚狼罗根的基因,是最为古老而优秀的变种人基因之一,他们家族的基因能力,又叫“自愈因子”,无论受到任何伤害,他的基因细胞都能迅速修复伤势。

    正常人其实也是由自愈因子的,只不过这种自愈因子的效果非常小,受伤的时候必须依靠药物和治疗来加速自愈因子的效果,一般的小伤,需要三到五天才能治愈,大伤则需要几个月,而致命伤则需要几年,甚至无法彻底治愈。

    而对金刚狼来说,他的基因细胞活化速度,是正常人的几万倍甚至几百万倍!

    这也就意味着,再致命的伤,金刚狼也能在瞬间治愈!

    他的身体,就是真正的金刚不坏之体!

    而且,就因为他的自愈因子细胞超强,所以他也不会变老。

    他是880年出生的,到984年的时候,已经是84岁高龄了,但他的身体和容貌,却仍保持着三十岁上下的状态!

    除非他的自愈因子消失,不然他可以永远以这副模样永生!

    而当后来威廉·史崔克抓住他并给他浇灌艾德曼合金时,还提炼了他的自愈因子在其他雇佣兵身上进行移植——多数身体强悍的雇佣兵都死掉了,只有一个幸存了下来,那就是:

    死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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