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龙之首

第五章 酒色财:弃(8/28)

时一仰身,但胸胁仍吃了一踢,立桩不住,轰的一声,柱倒梁塌般的,跌了个仰八叉。

    这一下,众皆怒叱叫骂,一面护着趴在地上的童贯,要立即打杀陈念珠。

    陈念珠一脚踢翻重贯,却把他那把青钢剑一手夺了过来,格格笑道:

    “这一脚,是代恩公踢你的。你虚报军功,浮夸自大,萤火之光,却窃与相爷相比……”

    他呼地舞了一轮剑花,一时迫退了来抓他的人,他披发格格笑叱。

    “别忘了,我是广东佛山人,原名陈念祖,现号念珠——”

    他瞪目、持剑、朝指童贡,向皇帝赵佶怒喝道:

    “我这一脚,是代天下百姓万民踢的——!”

    话至此尽。

    他反手将剑在脖子上一抹。

    血溅。

    人亡。

    陈念珠但然就死,死而无梅。

    但他的死却引来了一场朝廷大震荡,权力大移转。

    如果有人刺弑赵佶,刺客遭当场格杀,但据查是蔡京着人下子的,这种消息传到赵佶耳里,是怕得出的结果仍是:

    不信。

    因为赵佶太信任蔡京了。

    何况赵佶虽然荒淫,但并不笨(他只是昏),他也十分明白,蔡京与他唇齿相依:蔡京没有了他,如失大靠山;他若没有了蔡京,只怕酒色财气都不似如今为所欲为、恣意放任了。

    既然他死了蔡京没好处,那如有人说蔡京主使刺客行弑之说,便一定是访恨自己和蔡京关系密切的人所生安白造出来的,所以赵佶决不相信。

    假如有人行弑赵佶而遭擒,矢口便是蔡京唆使的,那结果也一定是。

    刑不上蔡京。

    主要是因为,赵佶一定会把审讯一事交给其他官员拷办,而其他官吏无不与蔡京有勾结,所以审鞠出来的结果一定是。

    翻供。

    到头来刺客(且不管还有没有命在〕一定会改了口供,说明他先前之所以诬指蔡京是谁人(自然是蔡京的对头人。蔡京也必然会抓准这时机清除异已)主使的。

    所以,要在皇帝面前告蔡京一状,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赵佶喜欢蔡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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