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连他的婚姻大事都要替他作起主张来了。
胡凯说的那个王副主任的千金莎莎他不是没见过,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小美人胚子,从小能歌善舞的,可他却瞧不上她那一副霸道样儿。要是跟这样的女人过日子,胡周确信得受一辈子的气。
“老兄,可不要因为自己的老子是高干就不理兄dii精了呀,平时我李国栋对老兄可是不薄的,你想想,是不是我也替你背过箱子来着?”“你是替当警官扛摄像机的吧?”一提起这茬儿来,胡周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张副队,不,张铁那人歹,不都是他安排的吗?我这人没多大优点,就是同清知识分子,好几次都想替你背,可……我还要向你声明一点儿,我都是按照命令做事的,从来就没有对江警官抱有什么企图,你追江警官,我一万个支持!决不从中作梗!”李国栋一本正经的保证道。
“你做得了梗吗?就凭你小子还想横插一杠子?什么德性!”胡周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就走了。
“记着,晚上我请客!”胡周走出了好远,李国栋那小子还追着喊。
不管胡周答不答应,李国栋还真的串掇了一小帮队里的年轻警员,其实在这些警员中间,李国栋是年轻大的了,他心眼儿多,想请胡周的客却又不想自己掏钱,于是他对那些年轻警员们说:“你看,人家胡周进队都一个多月了,咱们这些老队员也没个表示,太有些不近人清了吧?不如咱们大家凑份子,一起请他一次怎么样?”消息灵通的,早就知道胡周的父母都是大官儿,而且知道连在他们眼里不可一世的局长都对胡周的老爸恭恭敬敬的。所以,李国栋这么一串掇,竟没有一个不同意的。他们心里都清楚,不久的将来,说不定这刑警支队的家就得由这个看上去并不起眼的胡周来当了。
当天上午全刑警队就集中起来开了个比较隆重的会议。
会上宣布由原玄武区的分局副局长袁希凯到刑警支队担任支队长一职,同时由工作一向认真主动的胡周兼任支队长秘书,会上还特别表扬了胡周同志在上次案件中的上佳表现,因为是他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射在警犬脖子上的麻醉针头。
明眼人都清楚,如果不是因为胡周老头子的话,这事儿搁在别人身上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儿,要不干嘛到了现在才提这茬儿?
但胡周却觉得自己得了这功劳理所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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