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果然不再打来,而是短信:“谁派你来的?”
林烟皱眉,不明白其中意思,然后回短信:“刘先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图财。明天准备一千万,下午一点,我们会再联系你。如果你报警……”却不说下去,将发送键按了一下。
信息发出之后,林烟关了手机,取出电池,甚至将卡都拔了出来!
目光在内存卡上瞟了一眼,林烟没有在意,只算起了时间。
从林烟被一伙人追,到打电话给田清荷,然后到给刘易他爸发第一条信息,时间约有三十分钟。
虽然很短,但也不足以证明林烟不在现场。
因为,在电话亭打电话的时候,离给刘易他爸发信息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分钟。大概有二十五分钟左右。
便利店老板只能证明,刘易他爸收到短信那一刻的二十五分钟之前,林烟在他的便利店!
二十五分钟,如果从便利店跑到黄辉晕倒的地方,一个普通人也都够了!
至于给凌美玲发信息,和将空啤酒放在草坪里,可以稍稍误导一下警察,让他们以为林烟在那里呆过,但也不能作为他不在场的有效证据。
林烟又想到一定有人看到过黑衣服的自己,那样,警察调查起来,就要除却换衣服的几分钟时间。
姑且算成五分钟,也还有二十分钟。
依然不能完全排除林烟的嫌疑。
林烟本就希望用时间差来洗脱嫌疑,如果不能洗脱,那林烟就不敢杀刘易!
林烟此刻心里有些混乱,同时将自己的手机开机。
一开机就收到凌美玲的短信:“林烟,你怎么跑去跟刘易打架?太冲动了!你没事吧?伤得重不重?”
林烟想了想,没有回信息,而是将信息删除。
“如果我是一个公正的警察,不会只拿林烟顶罪,而是将事情调查清楚,那我会怎么办?”林烟暗道:“我会从目击者口里得知,绑架刘易的是一个跑得极快、戴帽子、蒙面、背背包的黑衣人。在这二十五分钟前,犯罪嫌疑人林烟在便利店打了个电话,买了一瓶酒,然后去草坪喝,发了个信息给他老师凌美玲。酒瓶上的指纹和脚印可以证明。可是,从草坪到犯罪现场,只十几分钟就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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