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人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棒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棒,不让人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头,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点钟人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人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人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因此,林烟只能赌一把,刘易坐车,计划失败,刘易走路,计划成功一大半!
到了这里,林烟休息了二十秒钟,然后就小跑着往天桥方向而去。
如果刘易和黄辉步行,此刻就应该迎面向这边走来!
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除非刘易吃饱没事干,故意花比这条路多一倍的时间绕道去医院。
林烟眼中金芒微闪,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般!
即使是千米以外的人脸,也都分毫毕现。且他反应力极快,几乎前面哪里有人都知道,且在他们看向这边之前,都会尽量将自己隐藏。
“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林烟暗暗嘀咕。
林烟忽然不跑了,猫在路边一棵大树后面,旁边是一辆黑色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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