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止返》

迷途止返(2.9)(5/44)

丁玲咣当的声响。

    脚下两步赶了过去,却见一条大黑鱼在地上活蹦乱跳,阮晴拿着菜刀站在一旁,见我来了,后退两步与我并肩,一面用余光盯着黑鱼,一面把手举到我跟前。

    我瞧见指关节处有伤口,第一反应是刀伤,可很快意识到不像。

    「它咬我!」她瘪着嘴说得委屈又可怜,我只感到好气又好笑,这东西连牲畜都算不上,竟然这么凶猛,还长了牙齿咬人。

    仔细观察下,破了两层皮,连血珠都没渗出来,我伸手接过菜刀,「拿水冲冲贴上创可贴,我这就去把它宰了煲汤给你补补」说着就用刀面对准鱼头拍了两下,很快就不动弹了,放到砧板上,我扒开鱼唇,还真长了几根门牙,不再犹豫,三下五除二就收拾了个干净。

    鱼身太大,鱼头只劈了一半,连带着鱼身中间一段用来红烧,再取了鱼尾炖汤,剩下的部分塞急冻室保存,本来说好她下厨的,最后成了我掌勺。

    不得不说,食肉动物的材质相当鲜活,用料酒、醋、生姜去腥,再随便放点调料,洒上两根干辣椒,添水烧熟,就是一锅美味。

    将无刺的鱼腩从鱼背上褪下,沾过汤汁放进她碗里,她吃得很开心。

    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小时候,她就是这么喂我的吧?夏夜的小巷中有风穿过,因流速变快而带来丝丝清凉,她捧着瓷碗,夹起一块鱼肉,抿去刺后放进我的口中,可总有一些极细小的没被挑出,被我非常耐心地咀嚼吐掉。

    画面仿佛重叠,如今才明白,令我目眩神迷的,不是在等待时抬头仰望的漫天繁星,而是万千垂于己身的母性光芒。

    见我愣愣盯着她,「不吃吗?」我恍惚了一瞬,却见她犹豫了下,还是把刚送到嘴边的鱼肉递过来,眼里带着不舍。

    知道她是个吃货,我把筷子推回去,「我吃鱼头……」「嗯……」她理所当然地收回手。

    突然想到一个广告。

    家里吃鱼的时候,母亲总是把身子夹给孩子,跟孩子说妈妈喜欢吃鱼头。

    尽管后来科学表明,鱼头中的营养价值是最全面、最丰富的,还具有补脑的作用。

    我「呵」得笑了一声,把阮晴笑得懵懵的,睁大眼睛无辜地看着我,连嘴里塞着东西都忘了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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