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
陈雪澜被一直以来对她若即若离的高欢突然搂在怀中,仅惊讶了一瞬间后芳心就被喜悦全部塞满,甚至在想是不是今天的打扮是这个小冤家喜欢的款式,还是他喜欢工作上的女强人,浑然忘了她比高欢都大十岁。
【好了,你去忙吧,都出来一星期了,我再玩一晚上就得回学校了。
】高欢松开了恋恋不舍的小少妇,没有更进一步的撩拨她。
他很清楚对付陈雪澜这种既坚强又脆弱的女强人小寡妇,越吊着她她越沉迷。
肥城的夜生活终归远比鹏城这种普通地级市要丰富多彩。
高欢心安理得的拿着陈雪澜给的“软发钱”在肥城最大的酒吧开一个卡座单人喝了起来。
2012年也已经有了很多蹭卡的女生,即使高欢长得凶神恶煞,还是有络绎不绝穿着清凉的女孩子们前来娇滴滴的搭讪,然而从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人。
【这狗日的重生还真是有意思嗷!】高欢上辈子很讨厌喝酒,而且酒量贼差,哪怕是后来开始做生意不得不接触应酬后依然沾酒必吐,连带着对酒吧这种地方好感全无。
然而这一世的身体条件似乎要完全与前世相反,他这一周每天晚上两瓶洋酒下去都只是微醺,大脑身手依然很灵活。
ШШШ.5-6-b-d.cОм高欢实在被络绎不绝的小蜜蜂们搞烦了,扔下小费后逃出已经嗨起来的场子。
身体条件截然相反了,但喜好依然相同,他只是想来这喝喝酒麻痹一下空虚的自己,还是极度排斥变成他一直最讨厌的群魔乱舞的样子,在这个妖魔鬼怪横行的夜店中放纵自己。
【麻痹的,老子还是那么喜欢散步嗷!】高欢也没打车回宾馆,而是继续晃荡起来。
肥城处于长江流域,城市被几条长久支流切割。
虽然是十一月底,夜晚的寒意重了起来,但是有着重生者福利——强壮身躯的高欢压根不觉得冷,沿着肥城市内最长最大的南河沿岸边走边放声高歌了起来。
【你推开了门挥舞着青春是一个人】【他关上了门又受了伤痕又是一个人……】【麻痹的老子前世唱歌得他妈的多难听,现在才能这么好听!】高欢嗓子都喊哑了才停在河岸边停下,一米九五的大高个蹲在地上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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