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很讨人喜欢。
上初中时,她被一个熟识的成年人诱骗到家中强奸了。
那个人居然是她爸爸的战友,她平时见面要叫叔叔的人。
后来那人被判了十年徒刑。
汪霞的性格乐观向上,她并没有被这一次巨大的人生挫折给压倒,当人民警察的志向也从来没有动摇过。
在妈妈的支持和鼓励下,她高中毕业后终于考进了警校。
从警校出来后她如愿当上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文革开始后,全国的局势大乱,公安局里有不少领导被当成走资派保皇派给打倒了,其中包括很受她尊敬的一些长辈。
她对这些很不理解,觉得好人和坏人真的很难分得清楚。
她还记得那个强奸过她的‘叔叔’。
他原来也是她心目中的好人,在生活上对她和她妈妈都非常照顾。
事后他跪在她面前痛哭流涕,说因为她长得太美了,他抵御不了诱惑而对她犯了罪。
那一幕她永远也无法忘记。
不过她并没有原谅他,而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那人后来从监狱里给她写了一封很长的忏悔信。
因为这件事,她一直没有谈恋爱。
其实她很渴望得到爱情,但是又非常害怕她爱上的人突然间会变成一个坏人,就像那个强奸她的‘叔叔’一样。
她妈妈见她已经满二十五了,很担心她的终身大事。
她现在住在公安局的单身宿舍里,很少回自己的家。
因为她特别不愿意见到妈妈为她的事发愁的样子。
「小柳同学,阿姨向你道歉。
刚才是阿姨的态度不好,请你原谅」汪霞一边开车,一边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柳侠惠说道。
她刚才让他做了简单的笔录,现在正开着那辆吉普车送他回家。
「阿姨,我不怪你,你不用道歉的」柳侠惠答道。
「阿姨,你可以叫我小侠吗?其实,我是很喜欢阿姨的」汪霞看着他脸上天真的笑容,心里嘀咕起来:这个孩子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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