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风云录(我在民国当土匪)》

【华山风云录】(10)(4/10)

前走着差不多就到了县城中心的地方,这里更繁华一些,可能得益于交通地理位置比较好,或者是受益于离华山不远,天下客比较多。

    这附近不仅有银行,还有豪华一些的酒楼,服装店和照相馆也是不缺的。

    这倒是很新鲜的地方,来此已经四个多月了,初时还真有点不太习惯,此时见到了照相馆我便有了主意。

    先是去银行取了钱,然后带着林悦悦和那个手下,每人都拍了照,这还不算完,在我高价的利诱下,还在店里买了一部照相机。

    他们自是没见过这玩意,但是应该知道照片是怎么回事,所以一个个表现的都很开心。

    出了照相馆,我又带他们去了服装店,这种店里卖的衣服和乡下裁缝店里的不一样,都是成品并且做工更精良,样式更多,而且是设计过的,显得比较时尚,多是富人的最爱。

    起初林悦悦似乎还不太愿意进来,当看到那花花绿绿的衣服,着是土匪也难免心动。

    女人总是爱美的,和那些土里土气的衣服不同,这些衣服穿在身上,不需要怎么打扮都显得美。

    她自己选了一身衣服裤子,我又给她选了一身裙装,她开始是想拒绝的,但当说出我来买单时,她不仅收下了裙装,还给她父亲和师爷也挑了一身上等的西装。

    贺立开这人似乎惯了山野生活,怎么说他也不要,我想他这种山野粗鄙之人可能都这样,也就作罢。

    我给自己也选了几件合身的,付了钱,大家才拎着大包小包回去。

    师爷先一步回来,他已经联系上了那个外号叫刘黑子的人。

    150银元可换1条枪外加500发子弹,以一根金条2斤的量,现下可换成1000块大洋。

    那刘黑子说了,十根金条可以卖个熟人价,给70条枪外加5万发子弹。

    交易的地点约定在城西的一座老爷庙里,事不宜迟,天黑的时候不容易被人发现,落脚地是临时租的民宅,留下林悦悦守着,我师爷还有小贺,带上了金子来到了约定的地方。

    我本以为对方也会有人过来,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从师爷口中得知,枪支买卖的规矩,都是事先商量好,先将财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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