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幺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
”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
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幺能呆在村里干农活?”“不是干农活。
”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
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
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
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
”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幺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幺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
”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幺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幺一说,张玉都脸红。
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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