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骑在高头大马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然后抬眼望着艳阳高照的天空自言自语:“莫非老子要感冒了,得赶紧回去喝点儿板蓝根压压惊!”
因为一个脱粒机,陈旭时来运转,终于不必再当穷人了,如今可以说是志得意满,至少跟在身边的这群人的眼神看他是热烈而且充满崇敬的。
把一群小河村的村民送走之后,他此时正在镇上四个亭长的陪同下在巡查整个清河镇的大致情况。
胯下一匹棕色杂毛的大马,上身穿着一件圆领短袖的……T恤,下身一条灰色的大短裤,脚下还蹬着一双软木底的猪皮凉鞋。
既然当镇长了,继续穿那套破烂衣服肯定不行,会给大秦帝国的官僚阶层丢脸。
这身行头是在他的指导下陈姜氏连夜赶工帮他做出来的,因为普通人只能穿灰色或者白色,因此陈旭也不敢过分染成花花绿绿,不过为了装饰,在T恤的胸前用锅底灰泡水写上了‘起点’两个黑色的简体汉字。
杏儿问他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严肃的说:“我希望每一天醒来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兄长当上清河镇的里典,也是人生的一个崭新的起点!起点,表示希望知不知道?”
“兄长,我懂了!”杏儿其实听不明白,只能懵懵懂懂的点头。
至于脚下的猪皮凉鞋,是他自己的创意和手工,做的疙疙瘩瘩,放在后世基本上都等同于垃圾一个意思,但这双跨越两千年时光穿越而来的凉鞋,还是把镇上一些人惊艳到了,纷纷表示将花钱向里典而大人买一双。
于是陈旭只好又打了两个晚工做了几双,以每双五十钱的价格卖给了四个亭长。
因此除开他一身特立独行的衣服之外,马背上几个人清一水的猪皮凉鞋,既舒爽通透又经久耐磨,比之草鞋拉风多了。
不过草鞋一钱三双,价格也不可同日而语。
而卖鞋的这笔钱也让陈旭很有成就感,感觉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把制作凉鞋的方法告诉了陈姜氏,让她在村里找几个妇女一起制作,等过几天可以在镇上开一个杂货铺,卖些针头线脑和生活日杂,如果做大了可以考虑去县城开一间连锁超市。
连续跑了三天,清河镇十一个村子基本上也摸的七七八八,最近家家户户都在收小麦,田亩少的已经收了小半,田亩多的才刚开始,特别是清河镇周边大片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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