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面也不太做这些东西了,想吃都吃不到,而城里和超市买的,总感觉少了一些味道,现在想起来,其实少的就是那个制作的过程,那种让自己童年永远记忆和回忆的儿时的味道。
而且有了大米,可做的食物就多了,米糕、醪糟、米饼、锅巴……陈旭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
而站在旁边的虞无涯不知为何也突然跟着吸了一下口水,似乎感受到了陈旭又将制作出来无数的美味食物。
“最后面两车东西最为杂乱,根据里典上次给赵某的清单,因为皆都是模棱两可之物,赵某只能按图索骥去寻找,乱七八糟弄了两车送来,有各种石头也有一些未知之物,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里典需要的东西,赵某惭愧之至!”
“赵先生勿用自责,那些东西旭也是好奇收集一下而已,这么两大车,想来必然有不少可用,旭先行谢过!诸位也都赶路辛苦,先进去食堂喝茶饮食,填饱肚皮之后我再安排人与赵先生交接!”
“好,赵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赵擎手一挥,一群护卫和马夫都跟着走进小学的食堂,食堂的帮工很快就沏上热茶,陈旭陪着赵擎喝茶闲聊了几分钟后,食堂帮工开始把煮好的面条端上来。
雪白的面条浇上一勺熬煮烂熟的狗肉浓汤,吃起来绵软香浓,下面还放着一些酸菜,非常不错。
倒了如今深秋季节,鲜嫩的菜蔬已经不好弄了,大部分时间只能吃干菜和酸菜,到了冬天更是如此。
狗肉是昨日镇上的屠夫宰杀之后送来一半,大概有二十多斤,因为秋冬时节也是杀狗吃肉的最好时节。
后市有句俗话,叫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吃狗肉虽然在后世的争论比较厉害,但狗肉的确鲜香无比,而在这大秦时期,狗肉是一种很普遍也最受欢迎的肉类品种,无论王侯公卿贵族平民,都喜欢吃狗肉,屠夫就是屠狗人的专用名词,比如明朝有一首对联叫: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说的就是屠狗之人地位低贱,但却都是仗义好爽之辈,实际上说的就是屠夫。
实际上在更早的商周时期,狗肉一直只有上层人士才能享用,小狗称为狗,大狗称为犬,除了可以用来看家护院或者打猎,养狗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杀来吃肉,是六畜之一。
《礼记.王制》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可见当时狗肉只有士以上的阶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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