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吃相》

第818章 代价巨大(4/5)

本来是两大片粮田分割成了十顷一块进行拍卖,起拍价都是二十万钱。

    秦朝是华夏一个很特殊朝代,处于承上启下巨大变革的时期,许多法令继承了周朝的规定,对于打猎,捕鱼,砍树、养狗等行都进行了文字化的律法说明,其中被誉为华夏第一部环境保护法的《田律》就是代表。

    一共只有六条法令,但规定了种田的田税、砍树的时间,捕鱼猎兽的方法以及对于狗的管理。

    春夏草木生长的时节不许砍伐小树,捕鱼不许用毒药,捕猎不许用陷阱和网绳,不许猎杀怀孕的母兽,不许猎杀幼兽,狗要管理好,进入林苑和禁地如果没有捕猎可以不管,但如果狗猎杀动物就要被杀死,杀死之后狗肉可以吃,但狗皮要上缴。

    除开基本的《田律》之外,秦律中还有更多关于农田和耕种的详细法令,从商鞅起,秦国便废除井田制开始大规模的推行田地私有制度,大力鼓励耕种和开垦荒地,因此对于各种粮田的税收也是不一样的,比如生田(新开垦五年以内)和熟田不同,良田(灌溉区域的肥沃土地)和恶田价格也不一样。

    秦朝鼓励耕种,大力推广开荒,承认农田私有,因此也是允许农田买卖的。

    废井田开阡陌,其实就是另一种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直接废止了春秋时期所有封地上的物品都是诸侯产业的规定,将奴隶主和贵族王室的田堤全部挖掉重新分配给农民和有军功的战士,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奴隶制度很快就被瓦解,作为诸侯私有的奴隶全都转变成了自由平民,获取了田地和房产,这也是秦国为什么会很快崛起的原因。

    而秦朝征服六国之后,这个规定全国推广,由此带来的就是最底层的普通农民对秦国并没有太大的仇恨,而仇视秦国的是百姓,而百姓,其实还不是普通平民的称呼,代表的是各种贵族阶层,虽然秦朝时期姓氏已经非常普遍,但百姓并不完全代表平民。

    正是因为田地房产的私有制度,允许买卖,因此面对清河侯突然抛出来的八百顷肥沃的粮田,所有参与拍卖的人全都疯狂了。

    要知道咸阳是大秦的京师所在,位居水源充沛的渭河平原之上,所有的农田早就开发了数百年,全都是最好的肥沃良田,而且咸阳附近的良田早已都分配完毕,几乎被大秦的王侯公卿和文武百官全部占据,因此想要在咸阳附近买到一块田,可比买房要困难的多。

    秦始皇陆续征服六国,迁徙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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