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第四章.庭审,甲子园的遗憾(3/5)

给上方的审判长。

    重新走到中间位置,被告律师手放在领带的位置,拉直,再将腰直起。

    “毛利公生,现年龄十六岁,去年从帝丹中学初中部毕业,而今年则入学帝丹中学高中部一年级。”

    “没错,这个男孩只有十六岁,甚至可以说是才从初中毕业的高中生,不仅不具备律师的资格,甚至连作为原告委托的身份也不足够!”

    “这样一个不足够的人,却在刚才与我这样具备律师从事执业照的人辩论,帮助一位弑主的女仆针对被告时津润哉先生,要知道我的委托人时津润哉现身被誉为名侦探,并且至今解决五百多起案件,多次帮助警视厅!”

    “一个年龄身份都无法上庭的律师,还有一个没有信誉的女仆,凭什么此刻在这里提交证据,甚至我怀疑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都是捏造的!”

    但是,依然没有证据。

    因为,仅仅凭借一张照片。

    公生抬起头,一缕阳光正好在此刻披洒在肩膀上,如同为骑士披上了华丽披风,潇洒飘逸,气势昂扬!

    这就是所谓的成熟世界,无需证据,只需要所谓的够不够格......

    还是自信的笑容在脸上,发自内心!

    随时保持笑容与教养,就是最大的威慑!

    “毛利律师,请问你是否还有其他资料需要提交?”

    是资料,而不是证物。

    这已经算是对于人的攻击,但是这样的攻击是很多平凡人所希望看到的。

    但是这样的攻击,并不具备法律性,也不具备公平!

    审判长转头看向毛利公生。

    对方能够在此处,自然有他的道理,也有可以撑起他在这里的靠山。

    “是的,我这里有一份来自帝丹学院的公示。”

    上前,将手里盖着‘帝丹学院’公章的文件上交,这就是公生可以站在这里,即使不是律师的身份,却依然可以行使法律援助的文件!

    “我的名字,毛利公生。”

    “委任三年期的帝丹初中部学生会主席身份,负责所有帝丹学生的法律保护与法律文件事宜,全权代理所有与帝丹学生有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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