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医》

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4/4)

高且觅,有藤蔓纠缠错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试图塞满剩余的所有空间,仅有的小道也被淹没了大半,使得向导不得不挥舞着柴刀来开山。

    蚊虫、蛇虫等等人类不喜欢的小东西到处都是,很快就让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条件如此艰难,几人所走的位置,依旧称不上原始森林,这里还是几十年前砍伐过后,重新长出的次生林。这从周围明显的优势树种看得出来。

    江远一边观察,一边默默思考着。

    野外的犯罪现场调查,与城市里的犯罪现场调查截然不同。在城市里,一腔热血撒出来,十年后做现场分析,都能轻易的测出来。但在野外,只要十天半个月的功夫,血迹就会消失的干干净净。

    蚯引、蚂蚁、微生物,各种人类熟悉或陌生的家伙会钻出来, 喊一声“老板大气”,转身就走。

    同样的道理,dna之类的技术,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喷地上,保存时间不会比保质期长多久。也就是烟头针管这种传统卖自己的笨贼专用品,才有一点点的价值。

    而在城市里超难处理的尸体,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野猪,熊,以及微生物们,很容易就将尸体啃食的干干净净,埋葬这种行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于尸体保存的。

    可以说,在这里,人丢了就是丢了,能不能找回来,全凭运气。

    甚至尸体能不能被发现,都要凭运气。就像是今次的吴珑野人桉,若不是正好有个驴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隐居之所,还正好选择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都很难发现尸体。

    江远想到这里,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辉。这家伙,估计也是有类似的怀疑,说不定,还想着要寻找更多的尸体吧。

    就像是一只老虎轻易的吃到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只鲨鱼轻易的吃过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个人如果轻易的杀死了人,且不受惩罚,也会将人列入名单,而不再心存禁忌。

    吴珑山,着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