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仇》

第四十一节(3/14)

改了很多,除了教学外,他很少和别人交流。说给刘志的一席话,那是碰上知音,对其他学生,从来不讲这些敏感的大道理。尽管这样,仍然有老师对他不满,说他是狗改不了吃屎。于老师虽然话少了,有人觉得,他说出的话能把别人顶到南墙,早晚还是挨整的角色。”

    于老师还有一件事让别人看不惯,说他生活不检点。他和罗老师打得火热,被认为男女间胡扯,正派的人们用可怜的态度嘲笑他:“你说你瘦得像麻杆儿,吃口饭保住命就行了,有那种非份之想干什么?”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这种非份之想竟然想到罗老师身上。罗老师是什么人?被镇压的反革命老婆,别人躲还来不及,他伸着瘦长脖子往上撞。

    罗老师靠一张美丽的脸蛋和知识女性的身份嫁给一个大她十一岁的男人,这男人很有地位。后来查出他是隐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虽然和日本关东军有过拼死搏斗,但是,他双手沾满无产阶级革命者的鲜血,人民政权不能放过他,一颗子弹结束他的荣华。当时,罗老师还是热血青年,只可惜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这孩子身体里流着侩子手的污血,罗老师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和侩子手的干系,永远生活在悔恨和自责之中。罗老师教刘志语文课,写的字和她本人一样秀丽。她讲课口齿清楚,语音标准,朗诵散文最动听,读到动情处,常常露出少女般的悲痛和欢乐,

    罗老师故意和学生拉开距离,特别疏远刘志这样的非贫雇农子女。刘志不喜欢她,见到她就眼斜。

    刘志就是饿晕在罗老师的语文课堂上,罗老师装做没看见,仍然讲她的语法和词汇。是于老师找来刘志同村的贾孝忠,贾孝忠连背带扶把他弄回家。

    晕倒后第二天,刘志带着炒面去上学,路上感到浑身无力,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他挣扎了二个半小时才到学校。炒面有限,他现在还不能吃,课堂上,尽管饿得眼前模糊,他还是强挺着。

    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刘志发现书桌里多了一个纸包,打开一看,是半个大饼子。刘志以为是谁故意害他,让他重演小学时“红蓝铅笔”的悲剧。

    悲剧的当事人辛新也考上中学,和刘志一个班,两人从来没说过话。因为红蓝铅笔的缘故,刘志总是用斜眼对待辛新。刘志虽然知道那件事不怨辛新,但是,抹不掉对辛新的忿恨。他认为,如果辛新不丢红蓝铅笔,谷长汉就没有理由那样难为他。

    刘志看着喧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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